2021/04/02浏览次数:850
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富民二村12号601室
拍卖标的: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富民二村12号601室
建筑面积:126.24平方米
起拍价:112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拍卖时间:2021年5月7日10时至2021年5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房屋状况:房地产权证号:金2013006339;建筑面积:126.24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混合1;所有权来源:买卖;房屋用途:居住;总层数:6层;竣工日期:2002年;核准日期:2013年5月15日。备注:归并。
土地状况:土地宗地号:金山区张堰镇924街坊2/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品住宅;宗地(丘)面积:3999.00平方米。
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1年5月31日16时前缴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辅助机构:上海景诚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078908、15618029351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178号2号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28
请竞买人支付保证金时,注意个人网银支付限额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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